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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长吴新雄:减排项目实行“四定两保”

2008-07-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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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召开的江西省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上,被誉为“环保省长”的江西省省长吴新雄强调,要建立强有力的奖惩机制,对在规定时间内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停止享受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停止项目环评审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会上,副省长孙刚、洪礼和分别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要求。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吴新雄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各重点行业和企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落实节能减排措施,认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

    吴新雄在讲话中说,江西省正处在加快崛起的重要发展阶段,面临着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双重压力。今年江西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必须控制在44.8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控制在60万吨以内,节能减排任务相当艰巨。

    吴新雄强调,各地、各部门、各重点行业和企业要自我加压,完成国家下达给江西省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省政府下达给各地、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减排目标任务,不能以客观原因来推脱主观应尽的责任。

  采取过硬措施,减排项目要实行“四定两保”

    吴新雄要求,采取扎实过硬的减排措施,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减排目标落实工作,对减排工作进度慢、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全省减排目标完成的地区和企业要列出名单,实行重点管理。要落实责任,建立减排责任制,设区市、县(市、区)、重点部门的主要领导、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担任减排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减排工作;同时,要建立标本兼治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加强相关立法工作;要实行项目准入的环保部门否决制、环境责任追究制、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要强化督察,对减排项目实行“四定两保”,即定时间、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确保按时开工建设、竣工和确保达标运营。

    吴新雄特别强调,在减排问题上,要对所有企业都一视同仁,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上缴税收多少,效益如何,都必须认真完成减排任务,都必须服从江西4300万人民的根本利益。

    座谈会上,江西省环保局就全省减排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建设厅及部分节能减排重点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

    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吴新雄多次表示,对环保要在编制、用钱上开“绿灯”。省政府为加强减排工作力度,今年已安排1亿元的环保专项资金,其中,3000万元为减排专项资金。省政府近日又批准省环保局新设立总量办,新增行政编制6人。近期省政府还将召开减排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熊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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