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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佳县评比首次将环保作为指标

2008-07-14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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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在讨论修订《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评比表彰工作方案》时,首次将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作为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评比的重要指标。

    据了解,广西前几年进行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评比时,主要评价指标均是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化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此次修订的评比方案,首次将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作为评比的重要指标,对污染严重的县(市、区),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比资格。

    为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自治区政府还专门印发了《2008年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自治区政府将对各市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市主要负责人,按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对其他责任人员,按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对在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市,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记者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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