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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环境安全百日督察

2009-04-15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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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近日开展环境安全生产百日督察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据介绍,重庆市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全面检查、重点整治”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督察、总结评估4个阶段,按照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区县复查、部门检查和政府督察的形式进行。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等环节,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易发区域,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等重点时段。
  此次行动要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专家评审、演练、应急救援物资维护情况;企业可能发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施、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排污口是否在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情况;较大环境风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重大环境危险源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情况;危险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设施、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环境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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