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我国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2009-11-03  来源:新华网
[字体: ]
  记者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议上获悉,我国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环境保护部组织的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议27日在沈阳举行。会议总结、推广了辽宁的做法和经验,要求各地全面学习,认真借鉴。同时明确,全国要进一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步伐。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特别是近年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围绕水污染防治做了大量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要清楚地看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水质改善任务艰巨,部分规划项目建设进度与目标仍有差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工业污染突出,环保监管能力仍需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仍未消除。

  辽河流域是我国七大流域之一,在辽宁省境内流域面积达6.92万平方公里。1996年,国务院把辽河流域列为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此后虽经过10多年治理,但水环境污染仍十分严重。自去年以来,辽宁省开始新一轮辽河污染治理工程,取得显著成效。辽河干流水质与去年相比明显改善,6个干流断面COD浓度下降50%以上。

  张力军在会议上总结了辽宁的治理经验:一是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挥;二是环保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省政府做好参谋,为治理积极出谋献策;三是通过制度创新,切实落实各级基层政府的治污责任;四是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五是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治理工程顺利完成。

  会议对今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治污局面,将规划项目实施责任落实到部门,确保规划项目按时完成。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落实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措施,保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大工业点源监管力度。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保一线执法水平和技术手段。加强流域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同时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