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环保部要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 实施环境准入

2011-04-23  来源: 中国环保网  
[字体: ]
  据悉,《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公布,要求推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建立重点行业上市公司环境报告书发布制度。

  环保部要求,今年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加大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进上市环保核查信息公开,各省级环保部门应及时公开正在核查和已通过核查公司的信息;推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建立重点行业上市公司环境报告书发布制度;对涉铅等重金属排放行业的上市公司开展后督查,发布后督查情况通报。

  环保部还指出,今年将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和环境准入。其中包括: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公告,对于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采取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措施,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皮革、柠檬酸、味精等重污染行业环保核查并发布公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产业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两高一资”行业结构调整;将环境保护作为前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铅锌、含铅蓄电池、多晶硅等重污染行业的准入。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