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布了一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北京嘉宝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也上了名单,此外,11名“老赖”名字、身份证号甚至住所地址均上了榜。据介绍,昨天公布的执行总标的高达1.47亿元,其中,北京华磊邦得集团有限公司高居榜首,欠款金额为2803万元。
在这批被曝光的个人中,未履行的标的额最高的是1495.48万元;最少的是李金莲,标的额为4.2万元。而在被曝光的单位中,北京华磊邦得集团有限公司高居榜首,欠款金额为2803万元。
二中院副院长吉罗洪介绍,从近年来看,拖欠欠款的“老赖”越来越多,且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据统计,进入执行程序、发出传票后主动执行还款的被执行人低于10%。而调查显示,这些“老赖”中大部分是具有还款能力的。
针对不同形式的规避执行行为,二中院对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到目前为止,共向被执行人送达财产报告令35份,利用北京市法院执行信息查询中心8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2次,限制出境26人次,公布拒执人信息21人次,依法适用拘留措施2人次。截至今年6月20日,该院民商事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为62.63%,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6.09%,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11.18个百分点和9.67个百分点。
据吉罗洪介绍,自今年4月最高法院和北京市高级法院先后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二中院进行摸底排查,归纳出规避执行行为主要有八种类型:
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外出躲避,长期不归或下落不明;将财产(房地产、车辆等)所有权登记到他人名下,自己使用,或者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到银行开户存款,自己管理控制;在诉讼阶段或债务产生期间转移或变卖财产;夫妻协议假离婚,或利用夫妻财产约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一方或子女名下;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设债务或对财产虚设抵押、担保等,或者增加案外人为共有人,规避其住房被法院强制置换或拍卖;虚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诉讼或仲裁,取得合法执行依据,通过参与分配稀释执行债权或谋取优先债权;滥用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案外人异议程序,或者利用和解协议恶意拖延、转移财产;在房屋中安置老人、病人、残疾人等拒绝迁出房屋等。
吉罗洪强调,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老赖”,法院会依法将其移交公安机关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