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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开查“铬渣”事件渎职问题 将追究监管部门失职人员责任

2011-08-21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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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云南省曲靖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曲靖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后续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危险物资、危险资源的分布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清有关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司法机关对有关工作提前介入。

  据介绍,8月19日下午,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岳跃生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成立铬渣致污事件后续工作综合领导小组。办公会提出,由市环保局提出间接损失评估报告,对南盘江水质实行日监测制度并及时发布,对现存的约14.8万吨铬渣的后续管理、搬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方案和措施;由水务部门负责从源头上做好污染防治、防控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对铬渣非法倾倒地和铬渣堆放地周围的环境进行卫生监测。

  据曲靖市纪委日前通报,曲靖市和相关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责任调查,将依纪依法追究失职渎职监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两个多月前,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两名承运人先后共将5000余吨剧毒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农村的路边和山坡上。目前,事件造成倾倒地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对农田的污染状况还需进一步评估。而在该化工企业,仍有大量铬渣堆存南盘江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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