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先生自称是一名从事名车买卖的“掮客”,一时不慎被卖车上家欺诈,落得钱车两空,又被买车的下家告上了法院。记者昨日(15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买车人郦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月,他和被告于先生签订购车合同,约定于先生在45个工作日内向其交付黑色奥迪Q7舒适型汽车一辆。如逾期不能交付车辆,于先生需返还订金,并按每日1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郦先生依约支付订金41.5万元后,于先生未能交付车辆,也退还不了订金。于是郦先生将于先生诉至法院。
而于先生却说,他一时不慎被上家欺诈,现在真是无力退还郦先生的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