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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假冒"医药代表"向医院卖假药 骗15万

2011-10-13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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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医药代表”,卜某打着医药公司的名义向医院推销假冒药品,而这批流入医院的假冒药品价值15万元。日前海淀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卜某批准逮捕。

    今年26岁的卜某在一家医药公司工作。2011年7月,卜某联系了在另一家医药公司做装卸工的表哥朱某,通过他拿到了一整套该医药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公司授权代表李某的证件等等。随后,他便打着该医药公司的招牌以李某同事的名义去找医院洽谈卖药的事。

    2010年7月份,卜某找到北京某医院,和对方医院的林某谈好合作的事。后卜某从河北安国市的药品批发市场购进药品,再找到专门生产药品包装的厂子,印了一批标有他所冒充的医药公司字样的药品包装,然后把买进的药品装进包装袋中。

    另外卜某还找人制作了医药公司的销售单并加盖自己私刻的该公司印章。之后,卜某将上述药品卖给林某所在的北京某医院。卜某和林某按月结一次账,据卜某称其一共卖给林某15万元左右的药品。

    2011年8月,海淀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北京某医院药品天麻进行抽检时发现结果不符合规定,后于2011年8月25日现场检查发现假冒北京某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114个品种共计238袋,并得知所有药品均为卜某销售。药监局遂将此案移交给公安局处理。

    据林某所在医院的负责人介绍,医院所需的药品都是由药房工作人员和相关药厂的业务员联系,由药厂业务员把需要的药品运到医院,医院药房按照药厂业务员的报价付账。卜某给该医院留有医药公司药厂的资质、他本人的推销员证、法人委托书等。当时医院方看他把手续都带齐了,就没有和厂家再核实。

    检察官介绍,药品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物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卜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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