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违规施工盲目救援致3人死亡 责任人被诉

2011-11-09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 ]

  明知施工工地存在危险仍继续施工导致塌方,后又盲目组织施救造成三名被困工人死亡。昨日(7日)记者获悉,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第八分公司(下简称八分公司)两名负责人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至怀柔法院。

    玉某和石某(化名)分别系八分公司副经理、项目负责人。该公司2010年在怀柔区111国道至雁栖河西岸道路工程中负责实施污水管道铺设,施工方式是每间隔40-50米左右的距离从地面挖一个深7米左右的工作坑,再在坑内挖洞以顶进污水管。

    2010年11月4日凌晨,该工地在雁栖镇中高路乐园庄桥西南侧50米处的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塌方现象,玉某、石某未按照《人工挖进顶管及其竖井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停工检查,仍要求工人施工,致使工地井下发生塌方事故,在救援过程中违反《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盲目组织施救,造成被困污水管道内的三名工人缺氧窒息死亡。

    据了解,事发雁栖河河床的土质较为松散,混杂有小石块、鹅卵石等,脚踏在上面便容易下陷。工人们称,在救援初期,被埋的工友曾敲打管道,说明仍活着。在救援过程中,工人曾向被困工人处输送氧气,之后发生过轻微爆炸,自地下发生闷响之后,就没有声音传出来了。工人推测,可能是地下电线闪出火花后,引燃输入的氧气导致爆炸,三名工人因此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玉某、石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且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