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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要求 北京市清理纠正违规公车

2011-11-30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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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本市召开违规公务用车清理纠正工作动员部署会,公布《北京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和《北京市公务用车违规车辆处理实施细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叶青纯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苟仲文主持会议。

    叶青纯在讲话中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是清理纠正违规车、重新核定车辆编制、规范执法执勤用车。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依据违规车辆处理政策和工作程序,综合考虑车辆编制标准、配备使用情况,对已经认定的违规车辆进行纠正处理。要结合实际,按照“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要求,抓紧做好新的编制核定和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等工作。

    叶青纯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清理纠正违规公务用车,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公车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分工,抓好清理纠正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要求,提出改进办法;加强工作指导,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提出相应要求;注意总结经验,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二是强化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贯彻治理工作始终;把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明察和暗访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找准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三是严肃查处问题。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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