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2月1日)起,北京市新人登记结婚时将可获得免费的登记颁证服务。昨天,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暂行规范》,今后,婚姻登记机关人员将主动询问新人是否需要举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社会知名人士、热心公益的市民等将有望受聘成为特邀颁证员。
颁证遵循自愿原则
结婚登记颁证是指新人面对国徽庄严宣读结婚誓词,领取结婚证。今年,民政部曾发文表示要全面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此后,北京各区县婚登机关设置了颁证台等,部分婚登机关也推出了颁证服务。
由于结婚登记颁证服务遵循自愿原则,很多新人虽然认为宣读誓词后领取结婚证使得结婚更有意义,但他们对于结婚登记颁证的仪式及相关服务并不了解,很多新人对这种服务不知情。
市民政局婚登处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规范》将进一步推广、指导各区县婚登机关在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方面的规范化,今后,婚登机关在每对新人结婚登记办理完毕后,将主动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举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同时,婚登机关还应公示颁证服务内容,提示当事人参加结婚登记颁证仪式的着装、可邀请亲友参加及摄像拍照等注意事项。
颁证厅不小于60平米
市民政局婚登处负责人介绍,目前16个区县的婚登机关已经设置了专门的颁证厅,但是颁证厅的规格不一样,有的大有的小,而且里面的设施也不一样。此次《规范》提出,每个婚姻登记机关应至少有一个独立的颁证厅,颁证厅使用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按照要求,颁证厅的室内装饰应体现庄重、温馨和神圣的氛围,厅内应设置国徽、国旗。国徽设置于背景墙正中,正前方应设置颁证台,颁证台前应标明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婚姻登记标识和登记日期。
此外,颁证厅内设置的亲友观礼席不少于6座,厅内还需配备音像、灯光设备,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设化妆室、更衣室。
相关负责人表示,婚登机关还可适当增加互换信物、感恩父母、全家合影等环节,也可根据当事人需求和工作实际,组织集体颁证仪式等特色服务。不过,新人要求增加颁证仪式有个性化环节或邀请亲友参加的,应提前向婚登机关现场预约。
知名人士可任颁证员
按照《规范》要求,年结婚登记量5000对以下的婚姻登记机关,至少配备2名颁证员,年结婚登记量5000对以上的,每增加5000对增配1名颁证员。
市民政局婚登处负责人表示,颁证员主要的工作是主持结婚证颁发仪式、告知夫妻的权利与义务、见证新人宣誓、颁发结婚证以及祝福新人等,颁证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应着统一工作装,佩戴胸牌上岗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政局将负责颁证员的培训、考试和资格证书的制发。颁证员须为经培训合格、持有《北京市婚姻颁证员资格证书》的婚姻登记员,也可聘请社会知名人士、相关领导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市民担任特邀颁证员。不过,特邀颁证员虽不需要资格证书,但应熟悉颁证服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此外,在结婚誓词上,市民政局表示,民政部曾专门推荐了4种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上的誓词,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有特色的颁证词。 (记者陈荞)
■结婚登记颁证程序
1.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2.告知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新婚当事人在国徽下宣誓;
4.把结婚证颁发给双方当事人;
5.祝福新人幸福美满,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