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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录取线

2012-01-03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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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2日),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出台。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统考及校考

    据介绍,报考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专业课和文化课的考试。专业课考试分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考试两种。统一考试在1月2日举行。招生学校组织的考试,时间则由招生学校安排,在3月底前完成。

    据介绍,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的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美术统考成绩,招生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美术统考成绩,也可在美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本校专业课考试。美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艺术类录取分不低于“二本”65%

    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但当普通文(理)科专业与艺术专业录取时间发生冲突时,将优先录取艺术专业。

    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的专业课分数线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北京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北京市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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