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内,首都机场和北京南站的出租车营业站区范围将划清。出租车不得在非规定地点长时间停留,不得私自揽客,否则将受到处罚。
根据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通知,首都机场设立东航站区和西航站区出租车营业站。其中东航站区出租车营业站设在三号航站区内,西航站区出租车营业站设在一、二号航站区内。
北京南站设立东侧和西侧出租车营业站,东侧出租车营业站设在北京南站地下一层东停车场,西侧出租车营业站设在北京南站地下一层西停车场。
今后,首都机场应在相应位置设立出租汽车营业站站区范围平面示意图。载客至首都机场的出租汽车,应当在航站楼出发层下客,或者按照乘客要求在停车楼内下客。载客至北京南站的出租汽车,应当在北京南站出发层下客,并在下客后立即驶离。
无论是在首都机场还是北京南站,在出租汽车营业站站区范围内候客的出租汽车,应当按序排队、顺序走车并服从调度员的调派,不得在非规定地点长时间停留,不得私自揽客。凡预约接客人的出租汽车,一律停放在停车场(楼)内。
从本月下旬起,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并适时将违法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