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收藏品生意的男子王涛,从深圳展销会买来28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利用个人信息推销收藏品牟利。昨天(17日),丰台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涛有期徒刑2年6个月。此外,法院还集中宣判了另外7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被告人王涛现年43岁,黑龙江省人,来北京经商多年,一直做收藏生意。检方起诉称,2009年9月,王某在深圳从他人手中购买存储量为1.5T(1500G)的移动硬盘一个,其中含有100G的公民个人信息。后王某多次通过网络与他人交换部分公民个人信息。2011年9月,王某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出租房内招聘十多名员工,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推销收藏品牟利。经鉴定,王涛电脑内存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800万条。
开庭之前,王涛一直认罪,因此法院按简易审理程序审案。但是,开庭后,王涛不再认罪,他说:“我买硬盘的时候,不知道里面有公民信息,起诉书指控是多次交换,我就交换过一次。此外,我刚开了公司,刚招了几个人,要去办执照,我推销收藏品就是打广告,是正当的销售,但我还没推销。”
王涛此前曾供述称,他成立了一家收藏品公司,在网上招聘10多名业务员,规定每人用他掌握的信息,每天给一两百人打电话,推销澳门回归纪念币等藏品。王涛使用的公民信息分为三大类,一类是车辆信息,一类是身份、住址等个人信息,一类是“重磅”信息,就是个人财产情况,包括浙江二十大富豪的姓名、住址、电话和个人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