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北京交管部门将严查“涉牌”交通违法行为

2012-03-28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字体: ]

  北京市交管部门将从即日起采取进小区、停车场排查,鼓励市民通过“122”电话举报、交警上路拦截等措施,严厉查处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变造车牌等"涉牌"交通违法行为。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表示,近期,交管部门发现北京路面上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有所抬头。这些车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肆无忌惮地开快车、乱并线、闯红灯甚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针对这种现象,北京交管部门从即日起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涉牌”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交管部门将在违法行为突出区域和主要大街设置检查和整治岗位,采取“前方发现通报、后方拦截处罚”的执法方式提高查处效率;在路口、立交桥下、环路进出口等安排值守警力,利用车辆排队等候时段逐一排查车辆"涉牌"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还将应用电视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涉牌”违法车辆并部署就近警力查处。

    同时,北京交管部门将安排专项执法小分队、便衣执法小组和交通协管员等专门力量,进入“涉牌”违法高发的居民小区、主要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公共停车场等周边道路,通过摸排确定目标,并及时告知、查处。

    此外,北京交管部门还将鼓励群众举报“涉牌”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接到社会群众举报后,对存在遮挡、涂改号牌等违法行为属实的及时部署警力进行路面拦截检查,对存在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或伪造、变造等行为的,进行专案侦办。

    北京交管部门表示,对于“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高限处罚,凡发现使用可拆卸号牌架、自动翻牌器等不符合号牌安装规定,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情形的,一律依法处罚;发现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仅悬挂一面机动车号牌、使用的号牌有伪造、变造嫌疑以及存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及时移交所属执法单位调查处理;经调查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情形的,除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外,还将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确认有违法犯罪事实的还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