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工商总局回应iPad商标纠纷

2012-04-26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 ]

  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首次公开回应对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商标纠纷的看法。付双建说,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此案目前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门将对此案依法处理。

    付双建表示,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关于iPad商标转让的纠纷案自己也很关注,“我也几乎每天都在登录,在搜索,看看到底有一些什么问题。”这个案件广东省高院在2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到目前还没有宣判。

    “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在解释这一看法时,付双建表示:“我们认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或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商标经过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于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据记者向深圳唯冠方面了解,上述法定程序苹果公司并未完成。对此,苹果方面未予置评。

    付双建强调,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商标转让合同纠纷争议案件,目前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由于这个案件的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此案,“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诉依法进行了立案,现在仍处在调查取证阶段。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门将对此案依法处理”。

    昨天,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表示已注意到来自官方的上述说法。他再次强调:“深圳唯冠一直都拥有合法的iPad商标注册权。”但他表示,根据广东高院的要求,不能透露关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情况。

    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昨天透露,深圳唯冠一直都在试图与苹果公司达成和解,但是也不排除案件将第二次开庭审理。与此同时,唯冠方面已向美国法院提交了起诉书,指控苹果公司在商标转让中存在欺诈和不公平竞争行为。“不出意外的话,下周美国法院将对此展开一次听证。”

    相关新闻

    苹果商店出售

    侵权作品属实

    昨天,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最近一些权利人,主要是一些著名的作家和出版单位,反映苹果商店出售的由作品编辑成应用程序的软件中,有一些未经授权的作品。经初步调查,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

    “一些著名作家和权利人反映,苹果公司在苹果商店销售的产品是中文的,但是却要求这些权利人使用英文投诉。因为在中国的苹果公司处理不了这个问题,必须交由美国苹果总部来处理。”阎晓宏说:“我们希望苹果公司重视这个问题,也重视中国市场,对反映的问题应该有积极的回应措施。”

    阎晓宏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接到投诉,即权利人向苹果发出通知称苹果商店里有的作品未经许可后,苹果公司就应该在最快的时间里移除这些作品。如果不能做到的话,按照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苹果公司有间接的责任和连带的责任。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