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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拳整治乱收费

2012-05-02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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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本市将多部门联动,在教育、金融、交通、农村等领域,重拳整治乱收费这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纠风工作会上,市教委等七部门分别拿出了具体整治方案。

    教育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市教委在治理教育乱收费中,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出台北京市学前教育相关收费管理办法,合理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目前价格部门已经启动幼儿园成本监审程序。同时,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收取费用。市教委还将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等问题。

    银行收费名目繁多、标准不一的混乱状况一直备受诟病。市银监局表示,北京辖内非法人机构由于由其总部统一制定收费名录、执行总部属地监管机构要求,部分机构收费名录五要素不齐全。银监局将对相关机构提出监管要求并尽快完善整改措施。对于4月1日后仍存在“不合理收费”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依规惩处。

    在交通运输领域,市交通委将对涉及道路运输的各类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降低标准过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特别是道路货运场站、货运配送中心等不合理经营服务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在收费公路清理上,严格审批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置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事项,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收费公路资产。

    一些卖场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进店费,让供应商苦不堪言。市商务委针对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在促销服务费方面,明确提出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零售商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向供应商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市商务委还明确提出,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违规收费。

    在涉农乱收费方面,市农委将对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等行为进行纠正。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

    针对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电信企业要全面落实业务订制用户二次确认,不得单方面取消服务功能、降低服务质量、改变收费标准和方式、增加或变相增加收费项目。此外,督促企业加强定制手机内置应用程序管理,严肃处理恶意吸费、不明扣费、强行扣费等增值业务领域的突出问题。

    市发改委将在监管好上述方面价格的同时,继续做好医药和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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