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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中学女校长挪用择校费给自己买房

2012-05-10  来源:新华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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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某从教近30年,从一名化学教师到本市(西安)一家省级重点中学的校长。但在金钱面前,为人师表的周某没有把持住自己,从择校费中取款200多万元用于个人买房。目前,她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发时的周某还不满50岁,是本市一家省级重点公办中学的校长。从教近30年,她从一名普通的化学老师做起,2009年被任命为某中学的校长。曾被评为全国教学目标十佳校长。在她的带领下,这所学校晋升了省级重点,成为了众多家长眼中的名校。

    教学质量提高了,学校名气上升了,学生家长就开始找朋友,托关系,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孩子入学就读。2009年底,在周某的授意下,该学校开始向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收取择校费。

    然而,怎么收,向谁收,收多少,谁来收,谁管理全部由周某一个人说了算。这些择校费没有交到学校的财务部门,而是由学生家长将银行存单写上密码后交到周某指定的一名教师处。没有任何票据,这些择校费有多少,只有周某和这名教师两个人清楚。

    这笔无人监管的择校费成为了周某可以随时取现的提款机。2011年3月至8月期间,周某多次从择校费中取款20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商品房。

    目前,周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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