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保姆怎么成了继母 房子咋办?

2012-05-20  来源:北京晚报
[字体: ]

  眼看承租的房子要拆迁,房子却还被已故父亲的保姆王老太太占着,李女士一纸诉状将王老太太及其儿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腾房。昨天,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然而王老太太却当庭自称是李老先生共同生活多年的“妻子”,理应获得居住权。

    保姆照顾父亲去世

    李女士在起诉书中称,1999年,王老太太受雇成为父亲的保姆,居住在父亲承租的房子里,照顾至其病逝。父亲病逝后,房屋承租人变更为李女士。今年初,房子要拆迁,李女士通知王老太太搬家,并承诺拆迁后会给她一些经济帮助以感谢她对父亲的照顾。王老太太同意了,但在李女士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后又提出要安置房,否则就拒绝腾房。协商无果后,李女士提起诉讼。

    一个保姆和儿子怎么会一起占着雇主家的房子呢?李女士说,当初雇佣王老太太时,因王老太太说儿子与家里的亲戚关系不好,请求带着儿子一起住在李家。父亲念其家庭负担沉重,便同意了。父亲去世后,鉴于王老太太家里住房困难,又曾经尽心照顾父亲,李女士就应其请求仍然借住在老房里。

    保姆拿出夫妻证明

    “说我是保姆、借住在李家根本不是事实。”王老太太当庭否认自己只是一个保姆。“我是个山西返京知青。1999年,经人介绍与李女士的父亲认识,双方都有意再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当年,经老李同意,我和儿子就搬进了李家,与老李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虽然没领结婚证,但已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我是共同居住人,对房屋享有居住权。我和儿子没有其他住所,不具备腾房条件。”王老太太气愤地说:“我不求别的,我就要我的居住权。”

    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王老太太提交了李女士早年写下的证明,其中提到王老太太与老李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李女士甚至还要把王老太太的户口迁进来。

    原告感觉上当受骗

    李女士解释这些证明的“来历”说:“当时王找到我,说自己住房困难,如果能把户口落在我家,就能在拆迁时多得一份补偿。我当时没多想,觉得对自己的经济利益没什么损害,就按照她的意思写下证明,但后来相关部门也没认可。我现在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虽然王老太太没有和李老先生领结婚证,但她却拿出了一张结婚照。“2004年,我们俩准备领结婚证,还照了结婚照片,但因李女士极力反对,没能登记。这是我最大的后悔。”王老太太有些哽咽。对此,李女士和代理律师反驳说,这张结婚照他们到了法庭上才第一次见到,照片也不符合结婚照的形式。而且现在法律早已没有事实婚姻一说,没有登记就没有法律关系。

    老头与老太差41岁

    李女士的律师说:“李老先生和王老太太认识时已经91岁了,而她才50岁,这种年龄差距介绍找老伴儿不符合常理。”王老太太反驳说:“当时介绍人说的是70岁,我不知道老李是多大岁数。而且我们没顾忌年龄,只是两厢情愿地想互相扶持一起生活。”

    “你在李家时,原告给过你钱吗?”陪审员问。王老太太回答:“一个月给我300元生活费买菜什么的。”李女士表示,这每月300元就是保姆费,只不过当时没有意识,没有签订雇佣合同。

    李女士一方表示,到李家之前,王老太太住在自己父母家,也落了户口。后来房子拆迁了理应有其份额,完全能有地方住。“她有子有女,四肢健全,我们不可能管她终身。现在房子是我承租的,她与父亲没有任何关系,无权占着房子,让我们提供安置房更不合理。”王老太太有些激动地说:“我个人的事情不用牵涉到我的家庭和子女。我可以腾退房子,但要个落在我名下的住处。”由于王老太太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