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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游驴友频现三项违法 森警给出专业提示

2012-10-02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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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游驴友频现三项违法

    爬山野游也要守法!长达八天的驴友狂欢季已经开始,各种“注意安全”的提示连篇累牍,却很少有人向即将涌入未开发山林的旅游者们说一句:注意守法。记者从北京市森林公安一线民警处了解到,最近几年,登山驴友们为取暖或烧烤而砍树伐木、猎捕野生禽鸟小兽、随意用火等严重违法行为日益增加,不仅给刚刚有所恢复的山林生态带来了巨大威胁,也让他们本人陷入了随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境地。

    前不久,陕西省太白县鳌山海拔3000米的草甸营地附近,前来登山的驴友为了御寒,砍掉十几棵碗口粗的百年松树,用来生火取暖。消息一出,公众在惊诧心疼之余,也对日益活跃的驴友们的环保素质有了更多担忧。

 

    森林防火期今天开始

    可非法用火屡禁不止

    “驴友们在论坛上普遍都是‘热爱大自然的环保主义者’,但上了山,很多破坏生态的举动都出自他们之手。”曾经多次上山营救遇险驴友的百花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肖文海对记者说。

    今天上午8时,百花山森林派出所的民警们陆续踏上巡山的常规路线。在577.7平方公里的辖区内,7名森林民警能够巡视到的范围较为有限。在这些有针对性的巡逻中,民警已经多次阻止了驴友们破坏环境的举动,但更多的,却是发现了生态被破坏后的痕迹。

    肖警官告诉记者,在每年冬春两季的森林防火季,任何火种都禁止上山,但不顾法律规定,上山随意用火、吸烟的还是有不少。“今年的防火期从今天就已经开始了,比往年提前了整整一个月,可是现在得有多少人带打火机之类的东西上山啊?这本身就已经违法了。如果用火稍有失控,烧毁山林,他们面临的至少是三年以下的徒刑。”

    砍伐林木

    多为取暖或烧烤

    “前两天巡逻时,还见到一队驴友带着煤油炉酒精炉,还有烧烤用具。以前常在他们的宿营地附近看见砍树枝、伐林木的痕迹,很明显是为了烤火取暖或者烧烤。”肖文海说。

    据他介绍,无论是为了取暖还是烧烤,如果驴友无意中砍伐了百年以上的林木,很可能会涉嫌刑法中的“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很多百年老树由于树种和生长环境,其实并不粗大,表面看和一般城里常见的10来年的路树差别不大,但对生态的作用不可同日而语。”肖警官说,即使砍伐的是普通树木,数量也不大,不会被刑法追究,也违反了森林保护方面的行政法规,同样需要接受处罚。

    野生动物

    最好别碰

    据一线森林公安民警介绍,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一些原本只能在深山区生存的野生动物慢慢在浅山地区出现。京西山区曾发现过金钱豹,到处出没的野猪已开始糟蹋农作物。这也让驴友们逐渐有机会见识到真正的野生动物。

    令人扼腕的是,一些驴友见到它们之后,非但不去欣赏野性之美,反倒使用各种手段捉蛇捕鸟,或者猎捕野兔等小动物。可是一旦捕杀的动物属于保护动物,很容易让自己陷入法律险境。

    目前,警方在巡逻中已开始着重盘查驴友有无捕猎情况,一旦发现驴友携带保护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将会立即扣留当事人。民警建议,普通公民很难辨别哪些动物属于受保护动物,更无法区分一级还是二级。比如捕鸟时稍有不慎,被捕获的受保护鸟类数量超标,将会立即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在山区游玩时,对野生动物最好“敬而远之”。

    为御寒而伐木

    很难被认为“紧急避险”

    有驴友在论坛上表示,砍树点火为了御寒,要是不点篝火可能要被冻病,哪怕砍了古树,或引发一点山火,也该算“紧急避险”,是不得已的措施。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铮律师认为,驴友出行前理应对目的地的环境有所了解,提前做好御寒、饮食方面的准备,绝非只要以御寒为名的伐树行为都可逃避刑罚。“驴友进山之前有义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不至于用牺牲生态环境的方式为他们的疏忽买单。”她说:“即使驴友砍的并非受到重点保护的古树,但在《刑法》中盗伐林木罪的司法解释认定,盗伐林木2至5立方米即可认定‘数量较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常铮认为,除非是驴友真正被困深山,衣食断绝,生死悬于一线,于是被迫砍树取暖,捕猎果腹,或者被野生动物袭击,被迫自卫杀死了受保护动物,才可能被认定“紧急避险”。“这是用较小的损害换取更大的生命利益,从法理上讲可以被认为是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被困者的自救行为酿成了山林大火,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或者生态灾难,这一行为最后究竟能否被认定为“紧急避险”,还需要法官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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