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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明年起身份证录指纹

2012-12-31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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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警方将从2013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透露,明年1月1日起,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将登记指纹信息。办证缴纳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警方介绍,身份证中登记的指纹信息为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无法还原成指纹图像,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本市公安机关将按照“以点带面,滚动推进”的方式启动身份证指纹录入工作。第一批实施登记指纹信息的是燕山和亦庄开发区,其他区县也将于2013年年内逐步推开。

    依照修订的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也就是说,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身份证的公民,在换领、补领身份证时,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的,尚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证可以正常使用。对于身份证尚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新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办理。

    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不另外收费。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

    记者了解到,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可以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问题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有利于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

    为了避免公众出现“指纹信息被泄露”的担忧,警方特意强调,在居民身份证中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无法被还原成指纹图像,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公安机关采集、传输、存储包括指纹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仅限于在公安机关内部运行,而且已经采取了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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