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五金公司无故解雇7年老员工,并以双方没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但在员工老王的证据面前,公司被判支付赔偿金11万元。同时,由于无视法律,该公司还被海淀法院处以10万元罚款。
没签合同
公司不认老员工
老王是魅力五金公司的一名老员工,7年前进入公司,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老王在公司负责业务推广,并做出了一定成绩。2009年起,老王被派往河南一个工地做项目经理。但当老王回到北京后,却被公司口头告知已将他解雇。于是,气不过的老王将公司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加班费、提成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共计20余万元。
庭审中,魅力五金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另一边老王为了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拿出了他被公司派往工地的授权书,与所在项目甲方的合同书,甲方的工作证明等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魅力五金公司应支付未付的加班费和部分提成,加之无法律规定的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赔偿金,判决魅力五金公司赔偿老王11万元。
拒绝赔付
法院强制执行
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魅力五金公司并未履行,老王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询了该公司的财产情况,对仅有的一个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随后,法官对该公司的经营地进行调查,发现该超市规模很大,约有1000平方米,工作人员态度蛮横,对法官不理不睬,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传票,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到法院接受询问,但一直无人到法院接受传唤。执行法官又多次打电话要求该公司在限期内解决此事,但对方始终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最终,法院只得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扣划了全部案款,并对其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强制罚款10万元。
■法官说法
无视法律 小心罚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但法律并非一律予以惩处,对于经法院通知,主动履行义务的,可以免于处罚,只有经法院多次催促,甚至多次采取强制措施,才将案件执行的,才会处以罚款拘留的措施。上述案件中,魅力五金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判决,始终不闻不问,视法律为儿戏,情节严重,因此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