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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餐馆收1元餐具费被罚1000元

2014-03-29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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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搭售一次性餐具,西安一家餐馆被处罚1000元。这是25日西安市工商局曲江新区分局办结的一起“消毒餐具另行付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在西安市尚属首例。

  近日,有媒体报道西安大雁塔南广场附近一商场内一家餐饮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搭售一次性餐筷。随后,西安市工商局曲江新区分局就这一问 题开始调查取证,查实当事餐饮店在没有提供免费筷子、也没有告知消费者使用一次性消毒筷子要收取一元工本费的情况下,在消费者就餐后加收其使用一次性消毒 筷子工本费一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搭售一次性餐筷、收取包间费、不能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在法律上只明确了其经营行为的违法定性,在处罚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工商 部门以前难以做出实质性处罚。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霸王条款”的司法解释,国家工商总局、陕西省工商局、西安市工商局也相继安排部署了利用格式条 款侵犯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同时根据《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行服务、强行销售的,处 以警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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