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七种违法审判必须追责

2015-09-22  来源:北京晨报
[字体: ]

 昨天(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法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 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意见》还明确对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等7种违法审判责任的情形必须 追责。

  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在传统的审判模式下,裁判文书的署名权和签发权相分离,即“法官署名、领导签发”。《意见》规定,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 直接签署。合议庭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签署。审判组织的法官依次签 署完毕后,裁判文书即可印发。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

  《意见》还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明确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长、副庭长应当办理案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直接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院庭长监督案件全程留痕

  《意见》还规范了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职责,明确院庭长的宏观审判管理监督职责以及对特定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督权,明确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进行,并要求全程留痕。

  “应当特别强调指出的是,院长、副院长、庭长对特定类型案件行使审判监督权时,可以决定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但不得直 接改变合议庭的意见。这是此次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突出特点,也是对传统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一次深刻革命。”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

恐吓侮辱骚扰法官依法追责

  贺小荣表示,安全是法官独立判断的前提,如果法官自身和家人的安全都处于不安全状态,法官就不可能作出公正的裁判。《意见》规定,依法保护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及时惩治在法庭内外恐吓、威胁、侮辱、跟踪、骚扰、伤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明确规定,侵犯法官人格尊严,或者泄露依法不能公开的法官及其亲属隐私,干扰法官依法履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法官依法审判不受行政 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任何组织和个人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过问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应当依照规定予以记录、通报和追究责任。加大对妨碍法官依法行 使审判权、诬告陷害法官、藐视法庭权威、严重扰乱审判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

  遭受错误追责补偿救济

  贺小荣说,现行的法官完全按照公务员管理,因受职级职数的限制,广大基层法官退休前多数只能享受到科级待遇,加之工资待遇未能体现职业要求和专业特点,导致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不强。因此,建立法官固定期限晋升和择优选升并行的晋级制度,是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的重要路径。

  在加强法官依法履职保障方面,《意见》还规定,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除非确有证据证明法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严重违法审判行为外,法官依法履职的行为不得暂停或者终止。对遭受不实举报、错误追责的补偿救济机制。

 ■七种违法审判情形必须追责

  《意见》规定,法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意见》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的七种情形:

  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得作为错案进行责任追究的几种情形,包括:对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具体条文的理解和认识不一致,在专业认知范围内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对案件基本事实的判断存在争议或者疑问,根据证据规则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等等。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