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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禁用学籍行为保全案双方和解

2016-06-20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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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北京首例禁用学籍行为保全案获得圆满解决。在本周末小学入学登记前,原被告及中介公司达成和解,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原告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解除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依法作出了解除行为保全裁定书,并及时送达相关学校。

  近期学区房升值,引发买卖纠纷。虽然卖房人在买卖合同中承诺学籍未被使用,但为避免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使用该房屋学籍,买房人王某向海淀法院申请行为保全,即禁止使用涉案房屋学籍。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禁用该房屋及相关户口的学位。

  据法官介绍,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都表现了极大的善意,力求在不影响学籍使用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双方纠纷。承办法官也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为后果,同时与相关学校密切联系。

  由于昨天该校将进行入学登记工作,如果双方不能在此日期前达成和解,必将对被告子女入学产生实质影响。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原被告在海淀法 院就全部调解协议内容达成一致,但同时要求各方不公开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对双方和解内容进行了确认,并同时作出了解除行为保全裁定 书。

  为确保被告正常使用学籍,承办法官作出解除行为保全裁定后1小时内,就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到相关学校。校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遵照法院裁定书内容执行。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鉴于本案引起的广泛社会关注,海淀法院就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订立合同时,应充分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商业风险,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并尽可能以书面形式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详细约定;合同订立后,各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约履行合同。另外,提供中介服务的经纪公司应切实履 职,对双方的交易风险进行充分告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促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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