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31日在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温总理强调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在当前楼市调控显出初步成效的情形下,再次充分表明了中央政府坚持楼市调控的坚定决心。而有关“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表述,从2009年本轮楼市调控以来,温家宝总理已先后五次明确提及。
笔者认为,最为值得注意的是“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关键在“逐步完善”四个字上。这有两层意思:一是现有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政策仍有完善空间;二是完善现有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政策已经摆上决策层议事日程。
目前,抑制住房投机投资性需求政策主要有四: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差异化税收政策、限价政策以及限购政策。差异化房贷和差异化税收政策是准经济性手段,争议不大,完善空间有限。而限价和限购政策则是行政性政策手段。尽管执行中争议性很大,毕竟在楼市调控中已经发挥了立竿见影的作用。然而,作为直接干预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性手段,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其退出也只是时间问题。
笔者赞同限购等行政手段最终要退出的观点,但作为行政手段的限购退出后,必须有经济手段取而代之。许多分析人士将这个经济手段寄希望于房产税上。然而,房产税尚在试点,而且从重庆、上海试点情况看,由于税率设置过低,房产税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上效果有限。因此,房产税全国推开尚需时日,在此之前,限购等行政措施绝对不能贸然退出市场。
限购政策退出起码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房产税在全国全面推开,并且税率设置上能够真正起到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作用效果。二是保障性住房大面积投入市场,将大大分流商品房市场的购买压力,到那时,商品房价格上涨的需求压力就会大大缓解,房价想暴涨都难。
行政手段按住楼市价格飞涨的“虚火”之后,再逐步过渡到经济手段调控为主需要时间,因此,旨在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限购政策不可能立即退出,而那些寄望于限购令退出后房价就能继续非理性上涨的人,注定了也是要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