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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票价理应与“成本”无关

2012-04-3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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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区游览属于普惠性的国民福利。门票只能是一种象征性收费,作为资源保护费用的补充而已。

    “五一”前夕,有关“未来数月内全国或将有超过20个知名景区门票涨价”的消息引发关注。其中,被称作是“扬州旅游名片”的瘦西湖“门票基价重新核定为每张120元”(现行基价60元)。27日,扬州物价局就此召开听证会,会上未有“反对”声。

    瘦西湖门票价格翻了一倍,真可谓涨势凶猛。经历了多轮涨价,放眼望去,国内只要是稍知名点的景区,票价低于百元的,几乎屈指可数。一张张家界的门票,相当于卢浮宫门票的3倍;一张四川九寨沟门票,把黄石公园、泰姬陵、富士山,都玩一遍,还能剩100多元。中国景区票价“世界领先”,已是不争的事实。

    景区门票价格不停飙涨,据说是“成本”推动,不过,所谓的“成本”水分有多大,谁也摸不透,从未看过哪个景区在涨价前,公开亮一亮其内部的成本清单,更未见有审计部门,对某个景区的管理成本,来一次全面的审计。

    不过,凭常识不难判断,尽管近十来年,无论人工还是原材料成本都大幅上涨,但这样的涨幅,要远低于大多景区票价的涨幅。况且,成本上涨,未必一定要用涨价来化解,君不见,国内许多景区内高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多如牛毛的经营项目,这些都给景区管理部门带来庞大的收入,这些收入为何不能用来抵消成本?地方政府从景区经济中获得了大量的税费收入,这些收入为何不能用于加大景区补贴?

    “成本”推动不过是幌子而已,说到底,地方政府把风景区当成“摇钱树”,才是涨价的根源所在。面对地方政府的涨价冲动,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对于调价幅度,亦有相关规定。不过,这些措施明显效果不彰。

    其实,景区票价需要正本清源。我们必须明确,风景名胜区不是普通旅游地,而应是全体国民享有的公共资源,景区游览属于普惠性的国民福利。因此,景区票价不是由市场供需决定,更不是根据景区管理成本核定,门票只能是一种象征性收费,作为资源保护费用的补充而已。正是基于这一思维,才有了大多数国家对风景名胜区极低的收费。例如印度泰姬陵对内门票只有20卢比(约合2.4元人民币),世界文化遗产韩国庆州佛国寺门票仅为3000韩元(约合人民币21元),等等。

    可见,要治理景区涨价,绝不是简单遏制涨价的频率和幅度,而是要彻底否定当前依据“成本”的定价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根据国民收入水平,制定出一个人人都可承受的价格标准。例如,日本人月均收入在三四十万日元,日本景区的门票价格通常在1000日元(相当于人民币70多元)以内。

    还要看到,在国外,对于风景名胜区多实行国家统一管理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这样的经验值得借鉴,只有打破地方利益的羁绊,对重要自然和文化资源实行国家直接管理,才能建立健全的景区资金保障和财务监督体制,使得景区低票价得以真正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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