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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依法治校”给力教育改革

2012-06-2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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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25日公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依法治校”后,首个聚焦“现代学校制度”的文件。文件提出“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监管”,令人充满期待

    当前,最受期待的是在公立中小学,试行校长由行政任命制改为家长和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决策方式。同样是公立中小学,不少国家和地区选校长是先由具有任职资格的教育人员提出申请,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专家共同组织的委员会投票选校长,并决定是否续聘。这意味着教育部门把学校的自主决策权交给家长和社会。在国内,个别中小学也做了尝试,尽管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但非常值得期待。

    其次,期待提高教育法律的权威性。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一定要先有法律可依。法律的权威能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我国当务之急是制定学校管理法,正像有关专家建议的,最好由国家权力机关来立法并监督学校的设置与管理,指导政府对学校的监督。

    为什么要这么做?仍以校长任命制改革为例,完全由教育部门制定规章或由教育部门主持起草法律来限制权力,实行起来并不容易,而由全国人大为主推进此类突破,则相对容易得多。

    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也期待教育部门与公众做好良性互动。就公众而言,面对教育部门推出的改革措施,需要减少急躁情绪,增强理性和建设性。而就教育部门而言,也有义务主动展开交流,增加与公众互动。此次网上征求意见,表明了教育部门广纳意见、建议的诚意,但意见收集的工作还须做得更扎实些。只有当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被吸纳进来,才能有助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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