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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非211歧视”须雷声大雨点响

2013-04-1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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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充满歧视的社会,不可能是公正的社会。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足堪欣慰的是,“三个严禁”当中首次提出: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

    据专家粗估,经审批列入211工程的院校约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6%,其毕业生约占全体高校毕业生总数的8%左右。985高校较少,基本包含在211高校里。据了解,2013年中国高校约有699万毕业生,以此计算,非211毕业生占了将近600万,是绝对的主体。近年来,用人单位招人中的“非211歧视”愈演愈烈,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央企明文规定“非211”不招,众多毕业生及家长虽然为此忧心忡忡,但在貌似公正的“规则”面前,又是无可奈何。

    “非211歧视”到了何等地步?有一次,记者到长沙学院参与一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一位女大学生说着说着泪流满面,那一幕让人终生难忘:“终于毕业了,我们满怀希望参加招聘会求职,发现很多单位只收211毕业生的简历,还有很多招聘会门口干脆高挂标牌:非211高校毕业生请勿入内。”毫不夸张地说,“非211歧视”已经成了我们的社会公正之痛,但社会却相当长时期对此熟视无睹!

    反对“非211歧视”,教育部只是迈开了第一步。因为用人权掌握在地方政府和央企等手里,如果他们还是我行我素,教育部的“严禁”也就只能是“言禁”而已。一些地方政府和央企之所以为限招“211”辩护,是抱着一套套理由,比如抬高门槛减少人情,比如选拔优秀人才。所有这些罗列的理由,都只不过是加剧就业歧视、损害机会均等的借口而已,在社会公正这个大义面前显得多么苍白!

    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是,大学毕业中“非211歧视”长达多年,但除了极少数大学校长、新闻媒体鼓与呼外,极少听闻“非211”大学生有人出来鸣不平。更多的他们在沉默中接受现实,他们不知道应该有比现状更加公正、合理的现实。

    教育部这次通知中特别要求高校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毕业生维权意识”。诚然,我们的大学生们不但要学习知识,还要善于维权,这样才可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方可能成为合格的公民。就像反乙肝歧视一样,大学毕业生们当勇敢地站出来,通过舆论监督、行政诉讼向非211歧视,向与户籍、学历、性别等挂钩的一切就业歧视“叫板”!如此,“非211毕业生不得入内”式的歧视,方可早日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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