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下午5点,重庆市南坪民政局门口,一位驾卡宴的白富美,狠狠地追了男友驾驶的玛莎拉蒂的尾。“有钱人的爱情伤不起啊!”热情的网友很快“八卦”出了这场车祸的损失:白富美座驾为保时捷卡宴Turbo,裸车价215万元;高富帅座驾为玛莎拉蒂总裁行政版2010款,裸车价在213万元-279万元之间。(8月8日《重庆晨报》)
一个社会的富人阶层,是不是应该比其他人具备更高的道德水准和责任意识?这是一个争论了很久却至今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欧美等西方国家也有富人,甚至说他们的富人比我们国家的富人还要富。虽然西方国家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富人就一定要比普通人具备更高的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在西方国家的富人群体中,却遵守着两条不成文的“财富伦理”。
第一条是,一个人所拥有的财富,来源于社会,最终也要回馈于社会,带着大量的财富离开人世,是一件应该羞耻的事情;第二条是,一个拥有巨额财富的人,应该在社会事务中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正是因为西方国家的多数富人,都从内心遵循着这两条“财富伦理”,所以他们更愿意投身慈善事业,更愿意设立各种慈善基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这也正是为什么西方国家的民间慈善事业和各类民间组织比我们更发达,更进步的原因。
回到发生在重庆的白富美和高富帅豪车互撞事件上来,价值几百万的豪车,正是他们身处社会富人阶层的一种证明。如果他们具备西方富人阶层的“财富伦理”,那他们也应该有更高的社会责任感,而不会因为彼此的情感纠葛就开车在大街上互撞,置他人生命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于不顾。
一个具备基本的“财富伦理”的人,不会做出这种完全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荒唐事情来。尊重他人的生命,尊重法律的威严,是最基本的社会责任。眼下,中国的“富一代”和“富二代”们恐怕都该补上“财富伦理”这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