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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率至上”教育政绩观亟需纠偏

2013-12-2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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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更加重视“教育文化”等民生事业的考核。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存在“经济发展看GDP,教育发展看升学率”的说法。《通知》的发布,将直接促进干部的政绩观转型,对于解决教育中的一些顽症,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意义深远。

  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导向“落地”。《通知》强调“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将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作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三大指导思想之一。为此,必须摒弃过去靠加班加点、靠增加学生负担、靠牺牲学生的健康和全面发展来提高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的做法,使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回归到尊重规律、依靠科学的轨道上来。

  摒弃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论英雄的错误做法。《通知》明确提出:“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增长速度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划等号,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作为高配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依据,作为末位淘汰的依据。”上述要求落实到教育考核上,必须得摒弃“唯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是从”,告别依据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育干部、校长和老师进行奖惩的做法。

  建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通知》要求“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了如何全面地科学辩证地评价各级政府的政绩,为教育系统建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提供了方向。可通过两方面完善建立教育政绩考核评价方法体系:一是投入产出分析。不能不讲投入,只要成绩。二是实施增值评价,不作无谓的横向比较,只进行促进学生自我进步的增值评价。

  强化对违规办学行为的责任追究。《通知》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政绩考核必须奖惩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非法作为、违法作为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责任追究。要把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教育政绩的根本依据,对不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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