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环保论文 > 正文

被免的官员为何会“东山再起”?

2014-08-15  来源: 新华网
[字体: ]

 近日,《新京报》梳理了52起官员免职案例,其中,4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职官员半数已起复,相隔一段时间走上了其他领导岗位,违纪类型的起复官员占比也达50%。

  被免的官员为何会“东山再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官员被免掉的是职务,而不是级别。这样即使被免职,仍可以保留原级别,继续享受相 同的待遇,为“东山再起”埋下伏笔。比如因子女“吃空饷”被免职的山西省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两个月后就起复改任山西省忻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 长。忻州市新闻办发布的“对其免职”的新闻通稿中,明确提到“保留其正县级别”。

  由于相关法规都没有对“如何免职”作出规定,“免职务而保留级别”便是约定俗成的了。但是,《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这让个别地方找到了腾挪空间。

  另外,恐怕少数党委、政府都不拿免职当回事吧!每当突发事故,免官员的职在所难免,一来体现了官方“负责任”的态度,二来能够平息舆论。等到风波过去,很少有人再去关注那些被免职的官员,这恰恰给了部分官员“东山再起”的机会。

  被免的官员为何会“东山再起”?我们从官方的角度分析。可能他们会说:“有的干部很有能力,为人正派,但因突发事件就一棍子将他们打死不公平, 甚至有的是替罪羔羊。”的确,组织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我们应该珍惜人才,给他们创造公平的环境。然而,作为党的干部,就要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处罚。 作为人民公仆,就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绝不能麻痹大意。一些事故的发生虽然看似偶然,实则是量变的结果。公平是我们党的原则,“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 我们党的优良作风。

  为防止被免官员不正当的“东山再起”,我们有必要制定更为详细、严格的法规,彰显“免职”的威慑力;我们要加强监管,避免“免职”变成少数官员的‘跳板’和“过渡”;我们要多调查,做出合理公平的决定。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