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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事件背后的2500万应有个说法

2014-10-2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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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10月21日报道,10月14日爆发大规模暴力事件的云南昆明市晋宁县富有村在市级领导到场调解下,恢复了暂时的平静,但两年半以 来围绕着征地产生的一连串问题仍待解决。同时,征地补偿款总额与实际发放额之间,仍有超过2500万元的差额未向村民公布。昆明市纪委已得知该问题,目前 正在调查。

  “李拆城”的劣迹给我们的经验是,由征地冲突“闹出人命”,不仅反映出公权力的行使极有可能存在问题,也暴露出法律制度上缺少有效的制约协调机 制。从2012年3月起,富有村村民并“不乐意”接受的强制性征地补偿标准,难道没有部门接到过反映?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部门为何没能排除10月14日事 件的隐患?

  现在一方面关于征地补偿款的矛盾依然没有化解,另一方面2500多万元的资金却不知去向,难道不值得追查到底吗?更何况每人4万多元的补偿也不能解决村民长期的生存问题。

  在征地拆迁的问题上,补偿金额的多少关乎村民日后的生计,如果这是小事,还有什么是大事?由于之前所定的补偿标准“符合程序”,除非该标准日后 被依法宣布无效,否则这2516.8776万元就是富有村村民过渡到“适应打工为生”之前的唯一指望,而这笔不知所踪的钱分到每个村民手上也不到6200 元。

  富有村的村民本来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过着成本并不高的务农生活。是谁捏造了“征得大多数人同意”的假象?如果大多数人真的已经自愿同意,怎会发生大规模暴力冲突?

  由此,我们看到,关于富有村的征地补偿款,还有两个大问题应当调查清楚:其一,是谁出于何种目的使2516.8776万元不知所踪?其二,该项 目每亩11.5万元的征地补偿标准虽是“根据省、市政府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也符合审批程序,但是否真的“结合实际”,还需上级 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清楚。

  在中央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全国上下不仅应当建立法律程序上的制约机制,以法限权;更要不断审视法律是否存在漏洞,切不可让个别了解“法律缝隙”的人,利用法律的不完善之处,侵害国家利益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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