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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出现强制购物旅行社 是解决"低价团"之本

2015-11-05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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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一日游”的办法主要是在他们揽客的地方抓发小广告和拉客的人,还有就是抓导游。但实际上这些都是“小小的苍蝇”。大张旗鼓地抓“小苍蝇”,除了起到宣传作用,是治标不治本的。

  多年来,游客被强制购物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有关部门对强制购物的打击也从未间断。时至今日,强制购物还在发生。强制购物像一个顽症,久治不愈,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打击。

  强制购物只是表面现象。强制购物背后的问题才是解决强制购物的关键。造成强制购物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所谓“低价团”和“黑一日游”,其 手段异曲同工,都是旅游的组织者以低价组团拉客,并且承诺没有任何强制的消费,尤其没有购物。实际上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向游客强取豪夺,用各种似乎比 较合理的理由,中途改变游览的景区、景点,强迫游客消费购物。

  《旅游法》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但这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对正规的旅行社有作用,而对于那些“黑一日游”的组织者,此法则形同虚设。

  “黑一日游”收入的主要来源地是景区和购物店。一是从景区的门票提成、景区里自费项目和变更景区形成的门票差价。二是旅游购物店向“黑一日游” 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购物提成。从而使黑票、黑店、黑车、黑导等组成紧密的“黑一日游”产业链。其中,购物提成是“黑一日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从表面上看,“黑一日游”的购物店都是在有关部门正式注册的正规经营场所,从环境、服务到软硬件都是齐备的。很多专门接待旅游团的购物店还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和旅游公司签署了正规的旅游购物协议。但是,针对不同旅行社还有另外的购物协议。协议里明确了不同省市,不同团队游客的成分,分别给予不同数 额的人头费。如:有些协议里规定给江浙人的旅行团人头费就少一些。购物店说,江浙人太狡猾,不会轻易买东西。人头费是只要旅行社或导游把团队送来,不管游 客买不买、买多少,都要按人头数量先行付钱,然后根据该团购物额度再给旅行社或导游奖励提成。有些地区奖励提成是30%~40%,最高的曾经达到过 90%。

  组织“黑一日游”的旅游公司一般会拿走人头费和购物奖励提成的一半。另一半归导游、司机和全陪,很多是按照4∶3∶3的比例进行分成。一些导游 和司机没有工资、保险、带团费、车费,甚至还交给“黑一日游”公司带团人头费,有些还要经过拍卖竞争才能在“黑一日游”公司得到上团资格。因此,这些导游 必须要从景区、购物店取得收入。但“黑一日游”的组织者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黑一日游”的组织者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地势力。一些景区和购物店老板才是“黑一日游”的实际组织者,他们把持了部分景区、购物店,并组织安 排“黑一日游”的线路和购物。另一种是家族势力,经过多年打拼,在某一个地区打下一片天地,这些人的特点是风头一紧就偃旗息鼓,风头一过就卷土重来。

现在,打击“黑一日游”的办法主要是在他们揽客的地方抓发小广告和拉客的人,还有就是抓导游。但实际上这些都是“小小的苍蝇”。大张旗鼓地抓“小苍蝇”,除了起到宣传作用,是治标不治本的。

  “黑一日游”的强项同时也是弱点,即:有两个固定的地方,一是景区,一是购物店。这两个地方是“黑一日游”收入的主要来源,但这两个地方都很容 易被发现。真正要打击“黑一日游”,关键是截断“黑一日游”的主要收入来源。那些支撑“黑一日游”存活的景区、购物店就在那里,各地也没有几个。只要打掉 “黑一日游”的保护伞,卡住“黑一日游”这两部分收入来源,再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到位,“黑一日游”自然也就穷途末路了。“黑一日游”强制购物的主要基础 也将不复存在。

  而通过“黑一日游”的获利手段,也可以看出“低价团”强制购物问题的关键表面在导游,实际在公司和旅行社。只要打掉出现强制购物的旅行社,才能真正解决“低价团”强制购物的问题。

  打击强制购物不能再数又打了几只“小苍蝇”,而是真的去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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