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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电信诈骗,先要把“标”治下去

2016-09-11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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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电信不仅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行动,更应主动出击给诈骗分子设置障碍,加大行骗得逞的难度。银行应该在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更多防骗尝试,电信运营商更要改变暧昧态度,对诈骗电话采取更严厉的监管措施。

    近日,山东、广东等地连续发生三起学生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导致受害人猝死或自杀,目前三起案件全部告破,28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警方查 明,犯罪嫌疑人杜某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盗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考生信息。对山东大学生宋振宁被骗猝死案,已 查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诱骗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账。

    据报道,我国从事与电信诈骗相关“产业”的人数多达百万,有研究报告称,整个黑色产业链年“产值”超千亿。此前,公众仅知道围绕电信诈骗已 经形成了庞大产业链,对其具体运作不甚了解,而三起告破的案件,将这条罪恶产业链的运作细节清清楚楚地展示出来。以其中最典型的徐玉玉案为例,有犯罪分子 利用黑客手段盗取考生报名信息,这名嫌犯与诈骗分子并不认识,两伙犯罪嫌疑人通过为贩卖数据牵线搭桥的聊天群建立联系,而在这两伙人之外,还有人专门向诈 骗团伙售卖非实名手机卡。从这三起案件可以发现,在贩卖个人信息、获取诈骗工具和获得赃款等电信诈骗主要环节上,确已呈现出明显的“企业化”、“产业化” 特征。

    这条黑色产业链让三个年轻人含恨离世,酿成无可挽回的沉痛悲剧。如何才能根除这股邪恶力量,让无辜者免遭荼毒?

    有人提出一些治本之策,诸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等。确实,个人信息缺乏保护是导致电信诈骗案泛滥的重要原因,但法律出台就能化解难题的想 法也过于乐观。互联网技术及经济社会发展至今,个人基础信息可能以各种防不胜防的形式泄露出去,其中包括商家倒卖、系统漏洞、病毒攻击、个人账号被盗等 等。一部法律再健全,也无法弥补数据管理方面的各种漏洞,更何况这条黑色产业链上有数以万计的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他们时刻都在寻找法律规章的空隙。 治理电信诈骗需要完善法制等治本之策,但当前更需要治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电信诈骗高发的势头,让犯罪分子付出代价、感到恐慌,通过有力的治标 行动为治本赢得时间、找到方法。

    三起诈骗案导致了三名学生死亡的严重后果,案件告破嫌犯悉数落网,这一结果令人欣慰,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任务依然艰巨。今年上半年,全国 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万起,是去年同期2.5倍,但与去年全国近60万起的电信诈骗发案数量相比,治标行动任重道远。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电信诈骗 案件的立案工作,无论案值大小都要一律立为刑事案件,要不断提升发现犯罪团伙的能力,不断加大打击的力度。在打击、震慑犯罪分子的同时,公安部门还应通过 主动拦截、紧急止付等多种措施,加大追赃力度,回应受害群众的期待。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系列、团伙、跨区域等特点,在治理过程中,必须建立以公安机关为核心,金融、电信等部门共同参与、统筹协作的长效机 制。金融、电信不仅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行动,更应主动出击给诈骗分子设置障碍,加大行骗得逞的难度。比如,国外一些金融机构,采取“延时付款”措施增加 安全性,资金到达对方账户后要间隔一定时间才能取走。银行应该在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更多防骗尝试,电信运营商更要改变暧昧态度,对诈骗电话采取更严厉的监 管措施。

    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法分子围绕电信诈骗制造出一条黑色产业链,执法机关及各相关部门应该循着链条的各个细节,针锋相对地采取反 制措施。当各种反制措施都发挥作用后,电信诈骗治标也就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时对实践进行总结,有效的治本之策自然会浮出水面。实践是一切良治的基础,根 除电信诈骗,首先就应当想尽办法,把“标”先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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