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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网  北京垃圾收费:导向正确 操作存难

2011-11-23  来源: 中国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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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历经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了此前备受关注的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确定将在首都正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付费制度。记者获悉,该条例将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付费办法由北京市政府再行制定。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条例的获批弥补了垃圾分类的政策缺失,垃圾分类和收费在实现有法可依的同时也实现了导向性的正确,但制度的具体操作仍然存在困难。

  收费制度旨在促进公众参与

  对于北京的垃圾收费制度,早在本次条例通过前的审议阶段便确定了生活垃圾付费的“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方式,并同时明确了所谓“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收费原则。

  据了解,本次获批的条例属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在明确“垃圾分类居民有责”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否则属于违法。

  “本次首都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意义重大,在弥补垃圾分类政策缺失的同时也将在全国产生导向性作用。”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环境经济与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宇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重点强调了条例的积极导向作用,她认为,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形成政府与公众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真正推动公众对垃圾分类减量的认识与意识的“双提升”。

  清华大学环境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也对本报记者表达了同样观点。他认为,收费制度的最大意义在于提升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的积极性。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陈玲18日明确表示,垃圾收费将首先从单位试点,针对居民的收费方案正在研究;针对社会单位的垃圾收费试点方案已经制订,将在合适时间出台,单位实行源头计量收费,以此明确责任,鼓励减量。
 
  操作存困难标准、方法是关键

  据记者了解,伴随条例获批,北京市居民垃圾分类相关配套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在逐步推进,与此同时,北京市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已经成立了垃圾收费改革小组,正在研究探索首都垃圾收费制度改革,对于垃圾收费新标准,还需调研后另择日发布。

  对于条例明确的按照 “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表述,受访学者也一致认为具体操作中存在困难。

  “收费原则的确立有积极意义,但是具体操作中仍会面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具体操作层面的困难。 ”李宇军表示,这些需要更加详尽的技术性解决方案,做到实际可操作、易操作以及兼顾监督机制实施收取垃圾排放的相关费用。

  聂永丰认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难点就是如何界定惩罚范围和措施,采用何种惩罚力度予以惩罚进而达到改善的效果。

  “在后续的标准制定和收取方式制定上要体现出‘惩罚措施’以及怎么罚,必须做到有根有据。 ”聂永丰强调,收费不能只是起到一定的促进提升公众意识的作用,形成可行的惩罚机制同样重要。

  另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混合垃圾多付费是为了与垃圾分类政策相衔接,并不只为罚钱。虽然当前北京的垃圾分类、运输、处理链条还未建立起来,但是确立垃圾分类的原则不能改变。而如果在原则机制确立起来后,垃圾分类做得不好,势必就要多承担一定的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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