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环保社团 > 正文

机票报不了 外企不享受 探亲假规定33年没变样

2014-03-04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 ]

 这两天,在一家国企人事部门工作的小唐整理去年一年的探亲休假单时忽然发现,休探亲假的职工有60多人,可来报销旅费的却只有个位数。

  我国现行的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公布实施将满33年,当年“高大上”的飞机出行如今已是平常事,当年凤毛麟角的外企而今也是遍地开花,但该规定还停 留在只能报销火车硬座、外企员工探亲假“归零”,明显过时。专家建议,将探亲假的自主权交给企业,企业也要探索建立“多元化探亲”模式,保障职工权益与正 常生产两不耽误。

  探亲路费只报火车硬座

  休探亲假还能报销路费,这样的福利为什么摆在眼前却应者寥寥呢?“报销费用太少,手续又特别麻烦。”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吐槽。

  小罗的老家在江苏省常州市,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一家大型国企,由于还未结婚,探亲假他已连续休了6年,但是探亲路费只报过两次。“第一次去报销 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小罗对6年前的一幕记忆犹新,拿着报销单,附上机票、汽车票去了财务部,没想到,工作人员看了一眼就给扔了回来:“你这是机票,按 照规定只能报火车硬座票。”

  中智外企服务分公司首席劳动法律咨询顾问周虎介绍,我国关于探亲假的规定遵循的还是198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原国家 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目前仍然有效。30多年前,要想飞机出行确实是件“高大上”的大事,可 是随着时代变化,铁路、航空业的大力发展,乘高铁、飞机出行很平常,但探亲待遇报销仍然禁锢在火车硬座车票上,未免过时。

外企员工不享受探亲假

  陈杰是一家外资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加班是家常便饭,工作3年了很少有时间回南昌老家探望父母。她告诉记者,外企的薪酬福利都很优厚,还有每年 1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5天的带全薪病假,还有婚假、产假等。“可就一样,当我们提出要休探亲假时,人力资源部都理直气壮地说:外企not applicable(不适用)探亲假。”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明确,探亲待遇适用范围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 工,已把外企员工排除在外。再加上原劳动部在2007年废止了《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使得外企不在享受探亲假的范围之列。

  一家知名外企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对休探亲假的看法是,“钱”的事儿小,“人”的事儿伤不起。“现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越来越精细化,基本很少出现人员 繁冗、机构臃肿的情况,通常都是‘一个萝卜在N个坑里转’,如安排员工休探亲假,企业需要安排更多的精力在员工工作交接、休假期间项目安排等事项上,这是 企业不愿意看到的。”

  歌美飒(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冯军表示,1981年制订的政策与现在企业和员工的需求严重脱节,当年的劳动力流动性与今天不可同日而语,当年的探亲假只针对较少数人群,而现在则司空见惯。如果企业很多员工同时休上二三十天假期,企业肯定吃不消。

专家建议把决定权给企业

  多家企业人事部门的负责人都认为,30多年前制定的探亲假规定已与现实脱节。冯军建议,废除探亲假和与其相配套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因为各企业情况千差万别,不如把决定权交给企业。

周虎说,探亲假的本意是让员工“常回家看看”,增加企业的自主权。他建议国家可具体规定法定探亲假天数,将统筹安排的权利交给企业,由企业根据 生产经营统筹安排,避免集中探亲、无人可用的尴尬。同时,建议企业探索“多元化探亲”模式,比如反向制定探亲福利政策,即在企业无法安排员工享受探亲假期 时,可通过实报实销员工父母或配偶交通费、食宿费等形式,鼓励员工家属反向探亲;还可以“混搭”探亲福利,企业考虑制定员工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优秀员工或 骨干给予适当探亲福利。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