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操作规程.
种植业的操作规程系指农作物的播种,施肥,浇水,喷药及收获等各个生产环节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其无公害生产控制的主要内容是:(1)植保方面,农药的使用在种类,使用浓度,时间,残留量方面都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2)
作物栽培方面,肥料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化学合成的肥料和化学合成生长调节剂的使用,必须限制在不对环境和作物质量产生不良后果,不使作物产品有毒物质残留积累到影响人体健康的限度内.有机肥的施用量产控制的主要内容是;(1)必须饲养适应当地生长条件的种畜种禽;(2)饲料原料应主要来源于无公害区域内的草场和种植基地,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3)畜禽房舍内不得使用毒性杀虫,灭菌,防腐药物;(4)不可对主畜禽使用各类化学合成激素,化学合成促生长素,有机磷和有机药物,兽药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准则》.
水产养殖过程中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要求养殖用水必须达到绿色食品要求的水质标准,鱼虾等水生物的饵料,其固体成分应主要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区域.
食品加工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不能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色素,防腐剂,品质改良
必须达到保持或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的程度;(3)品种选育方面,选育的品种尽可能地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并对病虫害有较强的抵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