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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依靠燃煤采暖低保户可获400元补助

2011-11-08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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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7日),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发布消息称,本市享受城乡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对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今年每户可获400元救助金。

    北京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发放2011年-2012年采暖季燃煤自采暖救助金的通知》称,为保证城乡低保家庭正常取暖过冬,决定在采暖季发放采暖补助,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所需资金按照现有渠道从区县临时救助资金中列支。救助对象仍为北京市享受城乡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对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其中,采暖季的计算由2011年11月15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止,共4个月。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2012年采暖季燃煤自采暖救助金的救助标准与去年一样,每户400元。

    据介绍,采暖季开始后获准享受城乡低保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家庭,其实际应享受此项救助的采暖时间已达或超过两个月的,可全额享受此项救助金;其实际应享受此项救助的采暖时间不足两个月的,可按救助标准的一半发放。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预计,全市今冬将有7万户符合条件的低保、困难家庭获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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