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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用天然气不实行峰谷价

2012-02-01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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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用气有保障 “十二五”不会闹“气荒”

    市市政市容委昨天(1月31日)表示,本市“十二五”燃气专项规划中关于天然气实施峰谷价格的措施,不会在居民用户中实行。本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实施政府定价,目前尚无调价计划。政府部门将全力保障居民用气。

    市市政市容委燃气办负责人张春田说,本市燃气领域优先发展和保障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继续实施政府定价,目前没有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的计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定价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必须召开听证会。

    由于天然气用量在全年不同时段有较大差异,为减少管网资源浪费,确保运行安全,本市将鼓励发展工业用气、汽车用气,推进天然气采暖用气,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厂,鼓励发展中小型冷热电三联供。在非居民用户中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气价政策。对错时用气,为全市天然气管网供应起到削峰填谷作用的非居民用户实施适当的价格优惠,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

    2010年,全市液化石油气最大年灌装能力约为实际销售量的8倍。为此,本市“十二五”时期将不再新建天然气灌装站,但直接服务于居民的液化气供应站将根据城市拆迁改造进程调整布局。拆迁重建后接通管道天然气的区域将不再设置液化气供应站。

    按照规划,到2015年,本市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180亿立方米,在本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从目前的13.1%提升到20%以上。全市人均天然气消费水平由目前每年380立方米提高到700立方米以上。届时,可供北京的天然气资源有陕京一、二、三、四线以及大唐煤制气、唐山液化天然气等,供应能力每年达200亿立方米以上,可以保障“十二五”期间天然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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