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3月20日,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这项行动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严厉打击“黑中介”以及以人力资源中介为幌子的其他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黑劳工”、“黑中介”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这次活动的重点整治对象是人力资源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依法取缔“黑中介”。对以人力资源中介为名,从事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者个人要严厉打击。
对虽有人力资源中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人力资源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人力资源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中介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中介”常用的几类骗术
骗术一 以虚假信息赚取登记费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骗术,一些非法中介组织通过在媒体刊登虚假广告,或在街头巷尾张贴条件诱人的用人信息,吸引众多求职者前来,进而名正言顺地收取求职登记费。而他们提供的多是子虚乌有的用工信息。
骗术二 黑中介和空壳公司勾结诈骗求职者
一些中介机构和空壳公司串通起来,或者同一伙人既办中介机构,又注册了空壳公司,先骗取求职者的职介费,然后介绍到皮包公司,收取保证金、服装费等。有的黑中介还采取相互介绍的办法,将求职者转来转去,每次都收费,但始终没有结果。
骗术三 以“游击战”方式套取中介费
这类欺骗手段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由几个人临时租间房子,非法挂个牌子,搞一些虚假的用工信息,待预收了大量“中介费”之后便卷款而逃。
骗术四 以“试工”为名骗取免费劳动力
这类骗术在服务行业尤其突出,且具隐蔽性。具体由职业介绍机构与用人单位联手,由职业介绍机构不断发布用人信息,并从中赚取登记费、中介费;用人单位得到大量劳动力,并通过不停地“炒”试工者的“鱿鱼”,达到免费或廉价使用劳动者的目的。
骗术五 黑中介、用人单位和培训学校联手欺骗求职者
黑中介收取中介费后把求职者介绍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需要培训为名让求职者到指定学校参加培训,并交一定数量的培训费。 求职者经培训上岗后,才知道所做的工作根本无法完成,不得不主动辞职。黑中介、用人单位和培训学校三家再分所得的“油水”。这种骗术穿着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强的欺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