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将授予3500名高中生宏志奖学金。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的。
按照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宏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为:凡在2009年9月1日以后正式入学,学生在校期间品行良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学业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临时救助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子女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评选。
现已在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及其它区县举办的“宏志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目前全市高中在校学生分布情况及实际需求等因素,今年,房山、大兴、通州、顺义、平谷五区县名额最多,分别为260名;燕山地区最少,为70名。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将管理办法传达到辖区内每所高中校和每位高中学生。各高中校及各个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享受这项政策的权利。据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免交当年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