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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民办高校 当心有陷阱

2012-06-24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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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是高考放榜的日子,随后将迎来高校招生录取阶段。往年,一些民办高校为了拉生源,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情形时有发生。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24日,全国共有民办高校403所,约占全国高校总数的五分之一。长期从事基层审判工作的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法官卢涛提醒考生和家长:选择民办高校过程中应注意一些法律问题。

     案例一:虚假宣传 北京兴华学校(化名)是一所民办高校, 2010年兴华学校为扩大招生规模,在向学生发放的宣传材料中宣称能为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学生交费入学后却被告知宣传材料中的承诺作废,感觉被骗的方某等6名学生遂将该高校诉至房山法院,要求退还学费等各项费用。

    承诺没兑现 学校退学费

    

    法院经审理之后认为,方某等6人正是因为看到兴华学校在宣传材料中所承诺的能为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才选择到该校就读的,兴华学校单方宣布该承诺作废,侵害了方某等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与方某等人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校方返还6名学生学费等费用共计7万余元。

    案例二:中途有变 鸟击防灾专业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主要学习鸟类对飞机飞行的危害,掌握鸟击防灾的减控方法和鸟击灾害的预测、预报技术等。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非常好,北京文管大学(化名)在招生时向学生承诺将开办该专业,并愿意与学生签订一份书面承诺书,如今后学校因某种原因不办“鸟击防灾”专业或改变专业性质,学校将全部退还所交的学费、管理费并赔偿每人6万元损失。在学习一年半之后,学校停办并撤销该专业,经多次交涉未果后,肖某等8名学生将文管大学诉至房山法院,要求学校退还学费、管理费并赔偿损失共计56万元。

    学校停专业 八学生索赔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文管大学因与合作方产生矛盾而导致鸟击防灾专业无法继续开课,因此学生持加盖该校印章的承诺书,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正当,最终法院判决文管大学退还已收取的学费、管理费并赔偿每人2万元。

    案例三:违规收费 肖海(化名)前往某民办大学咨询,招生人员告诉他当年9月就可进入大学读书。为此,肖海毫不犹豫地交纳了3.1万元的学费,收据上载明此款为学费与书费。可到开学之日,肖海发现学校出具的收费清单中书费与学费仅为2.1万元。肖海认为,该民办大学有欺诈行为,遂要求学校退还多收的1万元。校方退还3000元后,余款却拒不退还,肖海于是将学校诉至法院。

    多收一万元 学校被判还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该民办大学未能提供证据其多收取的1万元费用的合法依据,因此尚未退还的7000元应当作为民办大学的不当得利返还给肖海。

    法官提醒:就读民办高校 先查办学资格    

 卢涛法官提醒,广大家长与学生在选择民办高校时,一定要谨慎、仔细,不要轻信学校招生人员的宣传,一定要看所要读的学校是否有学校所在地教育机构对其办学资格的审批文件,还可到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进行咨询。有条件的家长最好能够亲自到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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