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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启动

2013-08-04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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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监会昨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从8月5日起,普通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不再执行长达14年之久的2.5%上限限制,可以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亿元保费可让利百万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普通人身保险以及与特定资产项目挂钩的专项保险产品,都可以由保险公司自由定价,但预定收益率在3.5%以上的产品,需要在使用前报请保监会的批准。此外,在寿险市场中占比超过80%的分红型保险,以及兼具保障和投资的万能险预定利率仍不得超过2.5%。

    预定利率指的是保险公司在计算保费和责任准备金时的假定利率,预定利率的高低和保险产品的价格直接相关。此次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放开后,保险市场上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养老保险等非投资型险种,在保险条款不变的前提下,消费者缴纳同样数量的保费,所享受的保障额度将比以前有所扩大;而购买相同额度的保险产品,所缴纳的保费则会较以前下降。

    一家大型寿险公司个险渠道负责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假设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由2.5%提升至3.5%,在其他精算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则意味着保险公司每收1亿元的保费,每年就可以有100万元的资金让利给保险消费者,用于增加保险赔付额度、扩大保障范围及降低产品价格。“简单来说,预定利率的放开,会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三大利好,赔付额度上升、保障范围扩大、以及产品价格的下降。”

    14年预定利率上限终结

    自1999年6月以来,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上限一直被限定为年化复利的2.5%,而目前银行一年期定存的利率已经达到3.0%,高于寿险预定利率上限,成为影响保险产品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此前在陆家嘴金融论坛上表示,预定利率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保险需求,不符合保险市场的发展需要。

    对消费者而言,保险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和比价效应,随着过去两年资本市场的低迷,保险公司屡屡“折戟”资本市场,而信托、理财产品凭借较高的收益对保险市场带来一定冲击。

    有寿险公司高管更是直言,保险产品的地位已被理财市场弱化。

    前述寿险公司人士表示,定价利率放开后,部分保险公司会提高利率,吸引消费者投保,整个市场将实现差异化竞争。

    寿险产品专家丘斌斌在微博上表示,预定利率的改革是保险业市场化的一个明确信号,从传统险种入手也体现出监管部门的审慎态度。对消费者而言,真正的费率影响还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因为大公司不会一下把预定利率调整到3.5%,而是一个观察递进的过程。

    ■ 相关

    险企总精算师实行终身责任制

    终身责任制是保监会针对人身险费率改革出台的配套政策

    中国保监会昨日还发出通知称,对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实行终身责任制,规定总精算师需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分红方案确定等履职行为负终身责任。同时要求总精算师在任职前两年内不能有“跳槽”经历。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应独立履行职责,并对产品定价、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分红方案确定等履职行为负终身责任,中国保监会将依法对总精算师的不当履职行为追究责任。

    保监会要求,总精算师不得频繁变换任职机构,拟任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的,原则上在原任职机构连续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两年。各保险公司也不得频繁更换总精算师,对于总精算师辞职、撤职、因病离职等情形,保险公司须向保监会进行书面报告。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总精算师是保险公司总公司负责精算以及相关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分析制定保险产品开发、参与险资投资、评估保险准备金等事项。终身责任制是保监会针对人身险费率改革出台的配套政策,意在明确总精算师责任,发挥精算专业力量在费率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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