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委获悉,本市正在建立具有北京特色的无障碍标准体系,“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发布一系列无障碍设计标准,各类新建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工程建设无障碍标准的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
去年底,市政府办公厅已转发了市规划委、市残联制定的《“十二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建设包括100个居住区、100座公共建筑、100个旅游场所在内的无障碍改造示范项目。
根据意见要求,本市商场、医院、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宫、图书馆等公共建筑,也要对不符合无障碍标准的建筑物进行有计划的改造。此外,公园、旅游景区、旅游街区、旅游村镇、旅游购物场所也要做好无障碍改造工作。此外,对文物古迹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也将研究出台标准。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会同市残联等部门,研究制定《北京市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规定》,明确相关职责、投诉渠道和监管措施,使已建无障碍设施使用安全、方便适用、维护及时、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