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版权经营状况持续改善,通过购买版权方式发展视频服务正成为网络视频发展的主流模式。这是记者从19日召开的2011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近年来曾一度泛滥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有所遏制。自2011年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以来,北京市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治理工作力度,网络版权环境明显改善。
他说,在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下,一批主要网站采取有效措施,清理用户上传的未经授权作品。如百度文库一次性删除了文学栏目中的260万部文学作品;优酷网对其影视栏目进行了多次清理,已经删除了大量用户上传的欧美影视剧。
据介绍,随着网络环境的改善,正版销售市场持续向好。2011年,搜狐、乐视、奇艺均斥资几亿元购买网络版权。《金陵十三钗》《龙门飞甲》等影片版权许可费创下新纪录。2011年初,由7家视频网站成立付费点播联盟,尝试开展付费经营业务,目前联盟已逐步扩大至10家,付费点播模式已经试水成功。
据悉,北京市2012年将正式启动版权纠纷调整机制,积极筹备成立北京版权调解中心,组建首都版权联盟,并将继续严厉打击网络恶性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