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会议研究部署善后救灾工作
昨天(25日)上午,市“7·21”特大自然灾害善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房山区受灾善后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7·21”特大自然灾害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士祥主持会议。
副市长丁向阳宣读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7·21”特大自然灾害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介绍了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
房山区通报了该区受灾善后和重建工作的相关情况。据初步统计,全区25个乡镇(街道)均不同程度受灾,灾情严重地区近千平方公里,受灾人口达到80万人,全区受损房屋6.6万间、倒塌8265间,道路损毁300处、约750公里,桥梁损毁50座,暴雨损毁供水管线200公里。通过前段时间的抢修,目前,全区受损干道已基本恢复通行,大部分城区已经恢复供水和通电,通讯基本畅通。
参加会议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一致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紧急会议精神,尽快、全力做好受灾地区善后安置重建工作。
李士祥讲话说,领导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摸清实情、突出重点、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指导协调、推动落实、研究问题、服务决策的职能。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都要深入细致地工作,把摸清实情、掌握实情放在工作首位,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目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确保灾区基础设施重建工作,把“三有四通”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来抓,“三有”是指保证灾区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水喝,“四通”是指保障灾区通电、通水、通路、通讯,迅速恢复灾区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灾区的正常生产秩序。
李士祥就灾区的恢复重建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房山区7月27日前全面恢复供电;三个月内对所有可重新使用的受灾住房完成修缮;上接第一版)按照“安全管用杜绝浪费”的原则,在10天内完成受灾群众临时住所的搭建,确保8月5日前入住;从长远的生产生活出发,对不能回迁的受灾群众按照科学规划、科学选址的原则选择搬迁安置点;在半个月内确保房山区全区供水系统和道路交通恢复正常。李士祥指出,安置房建设资金要跟着建设主体走,专款专用、规范合规,经得起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就此次灾情系统考虑,按照市区两级划分权责,从市级层面集成政策,主动争取救灾资金。相关部门要恪尽防汛防范职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真抓实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副市长夏占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