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检察院昨日(5日)通报,该院自去年年底开展对派出所(队)等公安机关一线刑事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试点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
据悉,首批对所试点监督选取了朝阳区公安分局预审队和东风派出所。为掌握第一手执法监督资料,检察院与试点部门搭建了“一队一所”信息定期通报平台。每月由试点单位将所办理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案件中的行政违法人员处理情况等,抄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通过审查完成信息摸排。
如发现侦查机关存在个案侦查违法行为,将视情况轻重程度,采取口头通报、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向区公安分局直接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三种方式处理。
侦查监督部门还对容易发生侦查违法的重点案件实行专项检查。去年底,朝阳检察院对近年来以“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年,还将对取保候审案件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