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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居民可三地换补身份证

2016-08-25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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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京津冀居民换领、补领身份证,不必非得返回户籍所在地了,在三地公安机关即可就近办理。北京警方已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预计下月,福建、广东、上海等八省市居民也可在京换补身份证。

        在异乡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身份证丢了、到期了,需要补领、换领,就 不得不回老家一趟,既耗费时间,又耽误工作。为方便居民就近办理身份证事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北京警方依据相关通知精神,本着 “以点带面、稳妥推进,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从即日起,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合法稳定 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北京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办理;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 理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需要提醒的是,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津冀户籍人员在北京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有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据了解,京津冀警方通过先期测试工作,检验了异地身份证受理系统及相 关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程序。今年7月1日起,北京警方已经启动西城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一对 一”试点测试工作,试点为在西城区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人员,提供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服务。办证者只要持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即可到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户政大厅,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下一步,北京警方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逐步建 立跨省对接机制。经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北京将力争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 异地受理,确保2017年7月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进一步方便在京外省市居民办理身份证。

        相关链接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根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简单来说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 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 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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